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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 10:5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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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年检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之)
年检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年检登记表》2份;《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1份;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
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成品油购进、
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
购销纳税凭证;
三、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之)
备案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备注:1、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
附件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零售业 |
综合零售 |
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 |
专门零售 |
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车燃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 |
|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互联网零售、邮购、电视零售、旧货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 |
|
住宿和餐饮业 |
住宿业 |
旅游饭店、一般饭店 |
餐饮业 |
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
|
居民服务业 |
居民服务业 |
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 |
修理业 |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
|
其他服务业 |
清洁服务 |
附件2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
企业名称(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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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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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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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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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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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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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卡场所地址 (可附页) |
||||
兑付场所地址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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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日期 |
工商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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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收入 |
上年度发卡金额 |
|||
上年末预收资金余额 |
是否品牌或集团经营 |
|||
备注: |
||||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
本企业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三、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四、《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变更手续;终止发卡业务的,办理注销手续。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20 年度)
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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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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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凯发k8国际官网首页入口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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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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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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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业务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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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金额 |
记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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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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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数量 |
记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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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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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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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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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 |
|||||
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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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以上数据均为上一会计年度。
发卡企业签字、盖章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商贸物流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科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商贸物流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科 |
↓(告之)
备案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一式二份)。
2、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3、加盖经营者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备注:本机关接到备案申请后,对备案材料予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核发备案证明(由省商务厅统一印制),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者于15日内补正材料重新备案。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附件一:
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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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营业面积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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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 址 |
|||||||||||
企业员工 数(人) (人) |
其 中 |
高中以上文化人数(人) |
||||||||||
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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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1、国有;2、股份制;3、民营;4、港澳台及外商投资;5、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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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主要指标 |
营业收入(万元) |
万元,增长 % |
||||||||||
利润(万元) |
万元,增长 % |
|||||||||||
税金(万元) |
万元,增长 % |
|||||||||||
再生资源回收范围及数量 (填上年度数据) |
□废旧金属___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塑料___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纸张_ 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__ __ 台,经营额万元; □其他废旧物品经营额________万元。 |
|||||||||||
再生资源回收渠道 |
□居民区零散回收 □企业定点回收 □其他回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填写以下栏目 |
||||||||||||
是否具有再生资源深加工能力 |
□是,□否 |
|||||||||||
拥有专业的流通回收车辆数(辆) |
||||||||||||
本年度再生资源回收资产投资(万元) |
||||||||||||
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市场填写以下栏目 |
||||||||||||
市场总投资(万元) |
交易总额(万元)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入驻企业数(个) |
|||||||||||
经营商品种类(种) |
市场标准化程度 |
1、高;2、一般;3、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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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
一、遵守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提交的所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
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上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的变更手续。
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违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
20 年
附件三
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换证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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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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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网址 |
||||||||||
企业员工数(人) |
其 中 |
高中以上文化人数(人) |
|||||||||
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人数(人) |
|||||||||||
企业类型 |
1、国有;2、股份制;3、民营;4、港澳台及外商投资;5、个体。 |
||||||||||
上一年度经营 情况主要指标 |
营业收入(万元) |
万元,增长% |
|||||||||
利润(万元) |
万元,增长% |
||||||||||
税金(万元) |
万元,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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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范围及数量 (填上年度数据) |
□废旧金属___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塑料___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纸张_ ____吨,经营额万元; □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__ __ 台,经营额万元; □其他废旧物品经营额________万元。 |
||||||||||
再生资源回收渠道 |
□居民区零散回收 □企业定点回收 □其他回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填写以下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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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再生资源深加工能力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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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业的流通回收车辆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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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再生资源回收资产投资(万元) |
|||||||||||
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市场填写以下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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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投资(万元) |
交易总额(万元)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入驻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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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商品种类(种) |
市场标准化程度 |
1、高;2、一般;3、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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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________: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于____年__月__日报送我委(局)的___________,经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请于15日内补正下列材料,重新申报备案。
1.
2.
3.
特此通知。
年月日
(商务主管部门章)
洗染业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之)
备案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附件1:
东安县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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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住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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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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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 注册号 |
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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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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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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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数 |
营业面积 |
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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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本洗染业经营者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洗染业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骗取《江西省洗染业经营者备案证明》。 四、以上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申请人(签章) 20 年月日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之)
备案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
经营者中文名称 |
||||
经营者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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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者类型 (由备案登记机关填写) |
|||
住 所 |
||||
经营场所(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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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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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工商登记 注册日期 |
工商登记 注册号 |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有效证件号 |
|||
注册资金 |
(折美元) |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负责人姓名 |
有效证件号 |
|||
企业资产/个人财产 |
(折美元) |
|||
备注: |
||||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报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交)↓↓(告之)
商务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通知)
通知备案对象已备案存档 (如有情况变动,需及时申报备案变更)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登记表;
2、促销活动宣传有关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登记表
填报企业(盖章): 20 年月日
店铺名称 |
经营业态 |
|||||
经营地址 |
营业面积 |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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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销活动主题和促销起止日期: |
||||||
二、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商品范围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
||||||
三、促销明示的宣传资料和媒体广告(原件或复印件另附): |
||||||
四、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 |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申报直销的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
一、办事程序:
审查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之)
审查对象 |
二、办事需提交材料:
1、直销企业授权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手车经营主体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一、办事程序:
备案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报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交)↓↓(告之)
商务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通知)
通知备案对象已备案存档 (如有情况变动,需及时申报备案变更) |
二、受理条件: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且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备案信息。申请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备案,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的交易市场场所地址一致,经营范围有“二手车市场经营管理或二手车市场经营服务”事项。申请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备案,经营范围有“二手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等事项。
三、办事需提交材料:
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公司/经纪公司信息备案登记表2份,纸质
2、二手车交易市场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土地性质证明文件2份,纸质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纸质
4、土地性质证明文件2份,纸质
5、消防验收意见书2份,纸质
四、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加油站新建(迁建、原址改建)审批
办事指南
许可条件 |
1、符合省、市加油站、仓储行业发展规划;2、新建加油站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进油渠道符合国家规定;4、符合安全、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布点间距要求。迁建用地实行商业用地协议方式供地。 |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商务局行政审批科股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到现场进行勘查,写出勘查意见;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同意意见。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领导、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勘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转报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3、转报至市商务主管部门 五、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准予转报; 2、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
提交材料信息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数 |
1 |
申请文件 |
文件 |
4 |
2 |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
其它 |
4 |
3 |
供油协议书 |
其它 |
4 |
4 |
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规划确认申报表 |
表格 |
4 |
5 |
加油站建设现场查勘意见书 |
文件 |
4 |
6 |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文件 |
4 |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加油站竣工验收及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申请
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申请对象 |
↓(提供相关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转送)
商务局行政审批科 |
↓(转报)
商务局党组会议决定 |
↓(报送上级商务部门)
市商务局审批 |
↓(转回)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告知)
申请对象 |
二、受理条件:
1、符合东安县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三、申请企业需提供材料:
1、《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或自然人)出具的申请文件(原件)
3、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申请单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可不提供)
4、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6、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的相关文件(原件,法人代表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可不提供)
7、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
8、已批准的《湖南省新建加油站(点)申报表》或《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表》(原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
10、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所有者与土地所有者一致的或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原件,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非城镇规划区内的可提供规划部门其他证明材料,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非城镇规划区内的可提供规划部门其他证明材料,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提供,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1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水上加油站/船应提供证明消防安全的相关材料)
1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原件)
17、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
18、《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件)
19、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原件)
20、《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1、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
2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水上加油站/船可不提供)
2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原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24、土地租赁协议、出租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2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26、其他资料(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提供)
四、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 一审:
- 二审:
-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