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k8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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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
  • 2020-07-28 10:16
  • 来源: 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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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

“六稳”“六保”工作,是当前自然资源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力度,着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如期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精准扶贫项目,在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制定消费扶贫促进办法,采取“以买代帮”方式,深化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等活动,推进消费扶贫。精准推进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责任落实大行动,要求帮扶干部必须时刻关注贫困户家庭成员疫情期间上学、就业等生活生产动态,帮助解决脱贫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保证脱贫不返贫。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继续按《第一书记工作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驻村帮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对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大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2.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预存制度,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省自然资源厅制定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并协助人社等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再就业培训和符合条件人员低保等工作。征地补偿费用必须足额发放到被征地村民账户,严禁拖欠、截流和挪用。按照有关规定应安排留用地的,将及时安排落实。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弦,扎实组织开展应急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送,及时提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经常性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巡查排查、群测群防,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转移。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部署一批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项目,巩固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4.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废弃矿山修复。组织申报了4个全域国土整治综合试点,统筹农用地、低效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优先部署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对处于重点贫困地区范围的采矿权项目在依法依规受理后,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批。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

5.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将复垦复耕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县(市、区)域内的农民建房、乡村振兴、镇村联动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

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02号)文件要求,引导生猪生产用地合理选址。在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用地需科学合理选址,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生猪养殖相配套的设施用地可不受用地规模限制。养殖设施看护管理房原则上为单层,面积不超过15平米,允许建设多层建筑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使用一般耕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管理办理,不再使用的,需恢复土地原状。作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从事生猪生产经营者可直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具体用途、年限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在签订用地协议后,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所在地乡镇备案、把关。要及时掌握本区域生猪养殖农业用地备案情况,加强设施农业实施跟踪和执法巡查,监督设施农业用地情况,确保农地农用。

6.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可享受在五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手续时,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保留划拨外,其余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完善土地供应方式,能源、环境保护、养老、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文化、体育、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产业主管部门出具属公益性质意见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属营利性的,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出让公告发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积极支持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工业、旅游、养老、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约定的租赁期内,享有转租权和抵押权。

7.积极推行工业“标准地”制度。全县开发区(园区)应完成新增工业用地的区域节能分析、区域规划环评、区域洪水影响评价、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形成“多评合一”的综合评估结果,供入园工业“标准地”项目共享使用,推动企业拿地即开工建设。

8.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进“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依托“赣服通”,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在线预约、在线申请和电子证照服务。加强信息共享集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应加快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减少企业群众提交材料。持续优化流程再造,精简合并不必要环节,完善优化“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办理登记只跑一次。全面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延伸服务,实现企业群众“一站式”办结。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企业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的无缝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抵押登记业务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9.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提升基础测绘保障水平,完成全市 1:1 万地形图重点要素更新,实现全市覆盖。加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力度,做好地图审核、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审批事项下放,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着力解决现有工程建设领域测绘工作名目繁多、重复测绘、标准不一、成果多头等问题,减轻建设单位负担,增强市场活力。

10.加强耕地保护保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防止非农化和非粮化,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细化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工作方案,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压实县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认真做好储备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纠正补充耕地不实和后期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确保数量质量到位。

11.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利用好“三调”数据成果,进一步优化三区三线,深层次做好“多规合一”,高起点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优化物流配送,加强冷链、配送投递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好东安经开区现代物流园、亿联国际商贸城物流项目,加快城乡配送体系建设,补齐农村物流短板。优化县域路网,加快构建内联外通、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围绕民生领域、围绕扩园强区(注:即发展和扩大东安县工业园和经济开发区)、围绕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扩大投资。全面开工建设永新高速、永零高速公路。启动g207东安县城至零陵县城段一级公路改造。围绕亿联国际商贸城、崇德学校、中医院新院区启动修建学院路、广源路和青土坪路西延路段。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的统筹督促和协调指导,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队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季度梳理汇总有关责任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办。局涉及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加强工作专题调度,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定任务,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将及时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实、工作不力的,导致工作落实缓慢、效果不好的,将依法严肃问责。

各部门要进一步抢抓机遇、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多施精准之策,多下服务之功,实现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全县经济复苏,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东安、全力打造永州次中心作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有的贡献!

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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