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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建议
  • 2020-12-25 15:47
  •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东安县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政协东安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原文

提案号

019

提交时间

2020年3月24日

第一提案人

周和平

联名提案人

案由

关于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建议

围桌合餐是中国人民传统的就餐习惯,筷来箸往为病菌扩散打开了方便之门,易带来疾病传播,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家庭聚集或外出聚餐病例,让我们认识到在公共场所使用公筷公勺,养成文明卫生就餐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重要性。建议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提高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针对使用公筷公勺,提出的建议:

1、制作使用公筷公勺分餐的宣传片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作为公益广告同步宣传。在城区各主要街道led显示屏,公益广告栏张贴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海报,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群众使用公筷公勺的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将公筷公勺纳入餐饮行业标准。要求餐饮经营者每份菜中都准备一副公筷或者公勺,提倡餐饮者使用公筷公勺分菜,私筷进食,这样每份菜品都不会受到不同人的直接接触,保证了卫生,吃不完的可放心打包。

3、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自助餐、分餐制,如果需要共餐,一律实行 “公筷公勺,并按配置标准要求迅速配置到位。

4、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餐饮行业使用公筷的监督力度,要求所有的餐饮行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公筷;将“公筷公勺”推广使用情况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餐饮店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政协东安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复文

提案号

019

答复时间

2020年9月14日

答复单位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文号

东市监复函〔2020〕3号

案由

关于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周和平委员:
  您提出《关于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第19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召开党组和专题会议,对您提出问题和建议进行专门研究和讨论,成立局办理该政协提案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唐青松、局长文铁兵为组长,副局长唐建华为副组长,各基层所、餐饮食品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一中队、三中队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食品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各相关业务股室、队、基层所的职责分工。

(二)制定方案。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与县食安办联合制定了《2020年东安县餐饮行业“公筷公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个整治班子、一抓到底,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让各位委员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

(三)认真办理。在按工作方案开展办理的过程中,局长亲自带领各责任股室协调指导督查办理,带领有关办理人员深入工作现场,征求各方意见,有力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二、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全县餐饮行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疫情防控做了积极有效的贡献。随着党和国家对新冠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防控,全县餐饮业陆续复工复产。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等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按照分类实施推进原则,在全县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合餐场所率先推广,逐步将“公筷公勺”配备纳入全域餐饮机构服务体系。力求在全县实现文明用餐全覆盖。
(一)积极进行宣传。制发《“公筷公勺”行动实施方案》,为餐饮单位免费发放文明用餐宣传画5000余份,文明用餐提示牌5000余个,要求全县各餐饮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在全县公共场所、餐饮店、大街小巷等人口密集处粘贴《东安县“使用公筷,健康你我”倡议书》、宣传海报1万余份,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台、新闻媒体、微信h5等发布《使用公筷,健康你我》倡议书及相关工作信息,广泛宣传使用公勺公筷、推行分餐制的意义,不断提高全县公共卫生水平,有效防止病毒病菌及不文明用餐习惯影响广大市民身心健康。

(二)积极开展活动。一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往年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基础上,我局采取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要求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使用公勺公筷,根据用餐人次和规模情况配备公筷公勺。集体就餐尽量采用分餐的形式供餐,并备足公筷公勺。实行合餐制的,为每位宾客提供公筷和一套个人使用的筷子勺子,或者实施提供一菜一公筷(或公勺)。督促餐饮单位统一要求服务人员(经营人员)提醒使用公筷公勺,主动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合理膳食、文明用餐,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就餐场所(入口、大厅及包厢)张贴“公筷行动”宣传海报(设有led屏的播放宣传海报或视频),在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营造健康文明用餐氛围,不断提升群众的自觉意识,促进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县文明办的通报表扬。二是强化引导督促力度。为巩固和提升“公筷公勺”行动实施效果,联合县文明办,通过委托第三方测评方式,对餐饮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实施“公筷公勺”情况进行暗访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未落实单位进行整改。对连续两次抽查均按要求落实“公筷公勺”的餐饮单位、机关以及事业单位食堂和连续两次抽查均未按要求落实“公筷公勺”的餐饮单位、机关以及事业单位食堂,分别纳入红黑榜,在县主流媒体进行公布。确保全面覆盖实施“公筷公勺”行动的餐饮单位宣传海报、贴纸、桌牌张贴(设置)到位,led屏播放宣传到位,倡议书发放到位。三是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对实施“公筷公勺”行动的餐饮单位进行推荐公示,引导全社会“公筷聚餐意识”。通过餐饮单位主动申报,各基层所初审,县局验收,拟在全县推选文明餐桌示范店20余家,树立一批餐饮行业、机关以及事业单位食堂“公筷公勺”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良好用餐风尚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文明办、县商务部门,积极开展餐饮业文明用餐活动,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分餐行为,力争餐饮行业使用公勺公筷等文明用餐行为成为我县一道靓丽的文明风景线。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公筷公勺”行动的重要意义,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再上新台阶。通过红黑榜发布,鼓励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营造文明用餐服务的浓厚氛围。推动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餐饮单位自律意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相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周和平委员,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在餐饮行业使用公筷公勺,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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